我國將與印度簽署的「勞務合作協定」已獲行政院核定,外電最新報導指出未來我國會立即引進10萬名印度移工。勞動部今天(15日)以正式新聞稿澄清無此事,我國開放印度移工會採取循序漸進、穩健務實態度,審慎規劃開放引進,前提是移工引進須有助於經濟社會發展及不影響社會安定。
勞動部研議與印度簽署的「勞務合作協定」,上週已獲行政院核定,簽署MOU的時間勞動部與印度方面還在協商時間,快的話今年底應有機會簽署。外電報導我國將立即引進10萬印度移工,引起各界關注,勞動部指出,我國與印度簽署MOU後,雙方須透過工作層級會議,討論後續開放行業數額、移工資格條件、雙邊法規調適,以及引進作業流程等配套。且就業服務法規明定移工必須有當地國行為良好證明(無犯罪紀錄),才能申請簽證來台,勞動部表示,引進勞工素質及條件均需符合規定。
勞動部強調,移工引進應有助於經濟社會發展及不影響社會安定,後續會採取循序漸進、穩健務實態度,審慎規劃開放引進,並沒有外電所稱立即引進10萬印度移工之情形。此外,對於印度移工語言能力、專業能力、學經歷及行為良好等資格條件,以及妥善規範印度移工來源地區等,勞動部會納入審視評估,以符合我國需求。
據勞動部掌握的資料,印度勞工至全世界各國工作約1800萬人,工作國家遍及歐美亞地區,包括澳洲、日本、新加坡、美國、英國、沙烏地阿拉伯等國,我國目前有2700名印度勞工從事專業性工作,主要集中在高科技產業,且工作表現獲雇主肯定。目前全球多個國家都有引進印度勞工經驗,勞動部表示,我國與印度經貿關係緊密,且印度為新南向重要國家,雙邊推展勞工合作關係是重要工作之一。(張佳琪報導)